【文字】解读《关于全市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5
省市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文机构: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1-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文字】解读《关于全市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问:往年都是在当年7月1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今年为什么从1月1日就调标准了?

答:目前我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政府和社保经办机构仅履行执行职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我市职工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基数月标准调整为5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接到通知后,市人社局联合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全市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全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基数标准予以相应调整。

问:我市用人单位新的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答:《补充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3150元的,按3150元计算;超过165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去年7月1日交和现在交有区别吗?

答:今年有区别。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已缴完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缴费;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2021社保年度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分两个时间段的标准执行,即①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标准5250元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其中6912元为保留档);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补充通知缴费标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年缴费金额为7560元、7920元、9240元、10560元、11880元、13200元、19800元、26400元、33000元、39600元,其中7560元为保留档)。

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去年7月没钱交拖到现在交遇到基数涨了岂不是不公平?

答:国家鼓励长缴长得、多缴多得,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缴费方式是公平的。

问:我咨询社保问题要找哪里?

答:可拨打荆门人社热线进行咨询,电话072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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