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规范整合现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日前,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为做好该项政策的出台,市医保局前期开展了相应工作:一是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研摸底,对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梳理;二是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组织人员就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与测算,拟定初步方案;三是将初步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官方网站挂网征求医疗机构及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四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就该方案进行了集体研究与审议;五是按照规范性程序,制定出台了该文件。
二、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重新调整。
三、重点任务和明确事项
(一)停用“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9个价格项目。在《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东医保发 [2020]49号)、《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东医保发 [2021]45号)、《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东医保发 [2022]2号)等文件基础上,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设立“种植体植入费”等15个新口腔种植价格项目。规定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