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人因资金有限,往往会申请自住住房贷款,不论是商业按揭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均需要每月足额按时还款。但当借款人手头资金充足后,往往会选择提前一次性或部分偿还贷款余额。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而言,如果需要提前偿还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做呢?下面就让小编给您介绍一下关于提前还贷的相关政策。
一、能否提前还贷?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我中心允许借款人提前偿还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在还款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
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违约金。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余额; 2、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余额。
二、提前还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对应的银行申请提前还贷;
2、受理银行收集并初审借款人提前还贷资料;
3、受理银行在初审通过后,将借款人提前还贷资料提交到公积金中心;
4、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受托银行划扣借款人提前还贷款项。
三、提前还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存入还款资金的还贷借记卡(储蓄卡);
4、因特殊情况需补充的资料。
四、提前还贷经办银行
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贷时,须到原办理贷款的银行提起申请。
省级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三家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
地址:成都市红星路70号四川传媒大厦。
联系电话:028-86966808、028-86966818
2、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
联系电话:028-86403054、028-86402214
3、中国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45号。
联系电话:028-85511930、028-8555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