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每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起止时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2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5-10
执行日期:2019-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每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起止时间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自2019年7月1日起,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日提前到每月1日开始至23日结束。

特此通知。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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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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