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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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5
省市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文机构: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荆人社〔2022〕13 号
发文日期:2022-08-19
执行日期:2022-07-01
废止日期:2023-06-30
摘要: 关于全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8号),现就我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荆门市为省第二档,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请各地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自2022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3450元的,按3450元计算;超过18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二、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金额单位:元


缴费档次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年缴费金额
下限档-34506908280
一档60%36007208640
二档70%420084010080
三档80%480096011520
四档90%5400108012960
五档100%6000120014400
六档150%9000180021600
七档200%12000240028800
八档250%15000300036000
九档300%18000360043200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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