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本市购房不需提供,调用共享数据);
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的,不需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可以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uizhougjj.cn“下载” 栏下载);
3、已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3个月内的还款明细单(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未结清的,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获取贷款余额。《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可以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uizhougjj.cn“下载” 栏下载;
4、本人身份证(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5、如需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配偶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6、如需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父母或子女的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7、如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
8、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9、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提取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剩余本金。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注:1、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柜面办理。2、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5%以上,暂停办理家庭代际间互助提取公积金用于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业务,及提取公积金结清异地购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业务。3、若本人或配偶为异地户籍,夫妻双方在户籍地购房,缴存职工申请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为异地户籍,其子女、父母在户籍地购房,缴存职工申请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户口簿。以上情况购房地与户籍地应属同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