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2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川医保发〔2022〕7号
发文日期:2022-12-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北京市启动三代社保卡二批换发 【专题资讯】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全面升级【趋势前瞻】医保改革释放三大政策利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清单发布【你问我答】停工留薪期,秒懂关键点!
2025-02-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