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2
省市地区:四川
发文机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川医保发〔2022〕7号
发文日期:2022-12-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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