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2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包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