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问:未休的福利性年休假,可以主张工资补偿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7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政策问答】问:未休的福利性年休假,可以主张工资补偿吗?

问:未休的福利性年休假,可以主张工资补偿吗?

答:不可以。福利性年休假是用人单位根据其自身情况自行设立的带薪休假制度,是在法定年休假之外另行给员工的福利性休假,是高于法律所要求的标准的,用人单位对其有自主决定权。如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或约定福利性年休假可以折现补偿的情形,则意味着劳动者没有对未休福利性年休假主张工资补偿的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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