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8
省市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文机构: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0-08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1.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附表)。

2.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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