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不同需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经过开展调研、系统开发、测试、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等工作,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23年2月1日起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缩期业务,现将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缩期业务的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及时间要求
(一)办理条件
借款人正常还款12期以上且无逾期欠款,可以到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贷款缩期业务,贷款缩期后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月收入可以按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也可以按其提供的收入证明认定。
(二)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原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
(三)时间要求
1.借款人两次申请办理贷款缩期业务的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
2.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贷款缩期业务。
二、关于提前还款后缩短还款期限
借款人发生提前还款的,可以在办理提前还款时自行选择是否缩期,缩期后借款人原还款计划不变,剩余还款期限相应缩短。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