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调动、离职、死亡等各种原因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凭相关证明,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停止为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可以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选择“网办大厅---单位办事---参保管理---单位人员减少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