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4
省市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文机构: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珠医保〔2023〕5号
发文日期:2023-01-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23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23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计算,即上限为19791元/月,下限为3958元/月。

执行期间,国家、省关于缴费基数有新规定的,另行发文执行。


附件: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一览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一览表
类型人群缴费基数总费率单位或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缴费费率个人缴费费率
统账结合职工医保职工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为19791元,下限为3958元。7.5%(含生育保险0.5%)6%1.5%
灵活就业人员在3958元-19791元之间选择申报缴费基数7%——7%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6597元7%7%——
在本市领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领取的月伤残津贴,缴费基数上限为19791元,下限为3958元。7%5.5%1.5%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续缴人员6597元5.5%——5.5%
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职工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职工缴费工资上限为19791元,下限为3958元。2.5%(含生育保险0.5%)2.5%——
灵活就业人员在3958元-19791元之间选择申报缴费基数2%——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续缴人员6597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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