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买了意外保险,还要买工伤保险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8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单位给我买了意外保险,还要买工伤保险吗?

依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可将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了意外伤害险,仍必须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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