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9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8-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2019年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9年5月起按64717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697元/月,上限为16179元/月。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9年5月起按64717元执行,其中下限为3236元/ 月,上限为1617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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