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22
省市地区:湖南
发文机构: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发文字号:湘医保发〔2022〕39号
发文日期:2022-09-02
执行日期:2022-09-01
废止日期:2023-08-31
摘要: 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2〕39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931元,下限为3586元。

本通知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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