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填写《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提醒服务申请表》,登记手机号码,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