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个人办理短信提醒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3
省市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文机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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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申请人个人办理短信提醒

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填写《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提醒服务申请表》,登记手机号码,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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