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8
省市地区:山东
发文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9-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按照人社部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将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2018年3月15日起新制第三代社保卡用户。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3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2022年11月1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2020年12月31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