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巴彦淖尔)

本站发布时间:2022-06-29
省市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文机构: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巴住公字发[2022]31号
发文日期:2022-06-29
执行日期:2022-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巴住公字发[2022]31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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