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会有这些新变化!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7
省市地区:广东
发文机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1-0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2023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会有这些新变化!

  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同步按要求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年1月1日起

跨省异地就医会有这些新变化

一起来看看

异地就医.jpg


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