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支付挂号费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5
省市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文机构: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9-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支付挂号费吗?

近日,有参保人员来电咨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医院看病挂号时,个人账户还有足够的余额,个人账户可以支付挂号费吗?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的精神,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另外,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湖北省医保服务项目数据库》中,挂号费、计算机预约挂号费编码,均属于诊疗服务项目类别。

因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窗口挂号,还是通过自助服务机挂号,医保个人账户都是可以支付患者挂号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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