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8
省市地区:重庆,重庆市
发文机构: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渝医保发〔2022〕27号
发文日期:2022-12-19
执行日期:2022-12-19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6〕43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精神,现就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1.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一档缴费标准为2670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5874元/年·人。

2.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3.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待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后,按照我市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122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1元、医保基金划拨61元。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在按年缴纳职工医保费(或职工大额医保费)时同步一次性缴纳;其余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78号)于2023年1月1日废止。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