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衢公积金〔2021〕1号)于2021年1月21日修订后印发,包含了《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三部分内容,属规范性文件。由于房地产形势不断变化,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改革创新,2021、2022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内容相对较多,需要进行重新修订。
二、主要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以及住建部、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文件等规定。
三、原则
(一)针对性。实施细则的管理对象主要以缴存职工为主,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执行《衢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衢住金管委发〔2022〕5号)。
(二)原则性。由于原实施细则制定的内容过于具体,相关政策内容经常会涉及调整,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适合频繁修订。因此,将原实施细则的内容调整为两大部分,其中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修订的实施细则以原则性的公积金政策内容为主,尽可能避免反复修订;另外再制定出台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操作规程,规范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标准、流程和申报材料。
(三)实操性。实施细则剥离了有关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内容后,主要体现什么事可以做,怎样做,界定清楚缴存单位、缴存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责、权、利。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包括《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3部分,是在2021年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增减和修订完善。
(一)缴存管理实施细则部分。与2021年实施细则相比,变动较大的主要有:缴存对象和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方式(计算标准、调整周期等)、纳入个人账户管理范围(新增政府文件明确的购房补助资金)、个人账户的冻结、解冻办理(新增省建设厅和省高院的线上办理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缴存办理、信息变更、账户管理等17个部分。
(二)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部分。与2021年实施细则相比,变动较大的主要有:异地购房提取(适当限制非缴存地和非户籍地购房提取)、多孩家庭租房提取(可上浮50%)、还贷提取条件(个人账户余额下调至6个月缴存额)。主要内容包括公积金提取咨询、范围、条件、程序等8个部分。
(三)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部分。与2021年实施细则相比,变动较大的主要有:贷款限额挂靠个贷率的浮动机制、部分贷款条件修订(缴存时限、再次贷款间隔时间)、人才贷款政策调整(全额贷、限额贷)、刚需贷款政策调整(首套首贷支持政策)、多孩家庭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限额上浮20、30%)、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开展商转公业务、停办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等。主要内容包括楼盘管理、贷款对象、条件、额度、办理、发放、回收、风险防控等17个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和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实施后,《关于印发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公积金〔2021〕1号)》停止执行,即行废止。
(四)文件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