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函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9
省市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文机构: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5
执行日期:2022-07-2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函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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