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度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13
省市地区:四川,德阳市
发文机构: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德公积金管发〔2022〕6号
发文日期:2022-07-13
执行日期:2022-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22年度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德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德府发〔2018〕12 号)等精神,现将德阳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234元。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和《德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要求执行。

五、在德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工作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六、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