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3
省市地区:贵州
发文机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享受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

三、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8元(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即在原每人每月118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

四、何时能够拿到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文件规定各地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调整补发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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