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021年我市最低缴存基数为1650,最高缴存基数为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