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16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4-30
执行日期:2021-05-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对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调整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755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财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要加强基金管理,严格流程控制,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9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