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7
省市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文机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2-0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有效期届满,因上级法律法规未有相关修改,且政策环境及执法环境无较大变化,我中心继续延用原《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重新发布,有效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二、主要内容解析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据省的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条文规定没有特定的内涵和含义,内容清楚明确、无歧义,适用于直接执行。此文需配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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