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调整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铜川)

本站发布时间:2020-07-16
省市地区:陕西,铜川市
发文机构: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7-16
执行日期:2020-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市公积金中心调整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作为,及时对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铜川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69元的3倍,即16707元;最低不低于铜川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王益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

各缴存单位可以通过市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未开通网上业务办理的单位,可在签约网厅后办理相关业务或在所属管理部线下办理,各单位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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