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业务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06
省市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文机构: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1-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业务以来,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手续,造成借款人利息损失的情况增多。为更好服务借款职工,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业务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缴存职工应于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业务当天或接到中心业务办理成功短信提醒的当天前往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具体还款手续。

二、对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前往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的借款人,中心将授权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并将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借款人。

特此公告。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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