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4号)要求,依据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确定桂林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46172元和231180元,请遵照执行。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