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人才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安庆市城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2)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工作。
二、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除我市规定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之外,申请人另需提供:(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2)2023年1月1日起签订的在我市工作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进编单。
三、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如下:
人才购房申办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按可贷额度另增加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缴存的,按可贷额度另增加10万元,最高为6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与缴存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65周岁。
四、在外地市已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在在安庆购房可以享受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如下:
在外地市没有公积金贷款,或者在外地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享受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
五、既符合人才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符合多子女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两项政策不可以叠加享受。
六、相关政策和业务咨询,可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致电0556-12329转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