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现将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下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的下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4.50下调至4.25%。二套房贷款在相应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三、从2014年11月22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标准;2014年11月22日前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间确定贷款利率;2014年11月22日以前发放但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特此通知。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