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明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26
省市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文机构: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衢公积金发〔2022〕10号
发文日期:2022-07-26
执行日期:2022-08-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明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分中心,市直(衢化)、柯城、衢江管理部,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大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无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可上浮50%,即缴存职工及配偶按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含)。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2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