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三十九期)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8
省市地区:-
发文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9-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三十九期)

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三十九期)


2021年8月,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所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启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联网接入。全国已开通395个统筹地区,其中北京、天津等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一、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稳定

2021年1-8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91.48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710.01亿元,基金支付409.4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7.7%。8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6.3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92.22亿元,基金支付53.66亿元,分别环比减少19.0%、13.8%、12.7%;基金支付比例为58.2%,与上月基本持平;日均直接结算11738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53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47万元。

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1-8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06.1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2.74亿元,基金支付6.93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4.4%。8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80.96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09亿元,基金支付1.10亿元,分别环比减少6.2%、3.5%、6.1%;基金支付比例为52.6%;日均直接结算26115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58.36元,次均基金支付135.99元。

其中,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459.88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2.13亿元,基金支付6.32亿元;在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46.2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6075.41万元,基金支付6055.68万元。

三、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地区持续扩大

截至2021年8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8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5个省(区、市)65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2021年1-8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成功办理备案37.2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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