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00号的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文机构: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9-1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襄人社发〔2019〕100号的解读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在哪里申报?咨询联系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在企业经营所在地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受理咨询电话:3525667;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3426899;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咨询电话:3321681;东津新区组织人事局受理咨询电话:3352801。

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

答:1、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企业吸纳安置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0文件第九条)

三、企业申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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