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调整一次,当年不变。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0,253.00元,最低为1,91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6,751.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四、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厅申报办理。各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做好基数调整相关工作。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