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流程如何办理?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06
省市地区:云南
发文机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2-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流程如何办理?

问: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流程如何办理?

答:在参保地进行资格认定。在参保地或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参保地办理备案。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备案流程需咨询参保地)。

就医地试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试点医院进行就医。

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注: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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