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9
省市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文机构: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杭政函〔2021〕69号
发文日期:2021-09-22
执行日期:2021-08-01
废止日期:-
摘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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