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每户家庭实际分担的出资额。
四、办理材料(原件):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提取申请人配偶身份证件、同户籍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及单身承诺书;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或者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资金分担证明;
6、资金缴纳凭证。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