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05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大房金发[2022]18号
发文日期:2022-07-0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202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3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所在区市县202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202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6847元。

工资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