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7
省市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文机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0-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 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具体有什么变化?

  目前,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5%;5年期以上3.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贷款期限首套房第二套房
调整前调整后不变
5年以下(含5年)2.75%2.6%3.025%
5年以上3.25%3.1%3.575%

  二、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2022 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 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 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三、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套住房,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无住房登记记录;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所购住房为非双拼房。

  四、利率调整后可减少多少负担?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1万元、月供3917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8.3万元、月供3843元。如需查询利率调整后具体还款计划情况,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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