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4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鄂医保发〔2020〕98号
发文日期:2020-12-29
执行日期:2020-12-25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开展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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