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缴费扣款时间有何规定?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问:单位缴费扣款时间有何规定?

答: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扣款时间为每月11日至月底;

用人单位医疗(含生育)保险扣款时间与省人社系统一致,为每月11日至月底;

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每月扣款时间为11-月底倒数第二个工作日1200前(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以中心、税务部门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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