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2)人员死亡、转学、户籍迁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军、被判刑、出国定居等不再符合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三)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sd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提出停保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办。
3.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和经办信息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