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8
省市地区:广西,桂林市
发文机构:桂林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5-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6.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2)人员死亡、转学、户籍迁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军、被判刑、出国定居等不再符合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image.png

(三)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sd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提出停保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办。

3.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和经办信息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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