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赤峰市“十四五”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