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三甲医院1500元,三乙医院800元,二级及同等级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及同等级卫生服务机构100元,在本市三级及以上等级蒙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在上述基础上,再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