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发生的大病费用该如何报销呢?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5
省市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文机构: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0-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异地就医发生的大病费用该如何报销呢?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大病保险该如何报销?

如果就医的医疗机构是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如已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自动对大病保险应该报销的部分进行“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该负担的部分即可。

如果就医的医疗机构是当地协议医疗机构,但不属于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如已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参保人员需先行垫付,出院后将就医的相关资料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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