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吴区民政卫健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9 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二、三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2。
按照省授权,结合《关于明确一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锡价费〔2016〕26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锡价费〔2018〕76号)规定,明确我市一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一类公立医院价格执行。
“331006020胆囊癌根治术”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乙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暂定为10%。
附件:1.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